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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1.设有急救药品处,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,便于临床应急使用,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。
2、2.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【如针剂.内服.外用.剧毒药等】分别放置.编号定量.定位存放.逐班交接.每日清点.保证备用状态,专人管理。
3、3.定期检查药品质量,防止积压变质。
4、如发生沉淀.变色.过期.药品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,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。
5、4.凡抢救药品,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,定位存放,专人管理,定期检查。
6、5.抢救结束后,应及时清点,补齐药品,以备后用。
7、6.特殊药品,按有关规定管理。
8、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.监督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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