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特约评论员
实现更充分、更高质量的就业,才能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,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。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,把解决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,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,让就业方式更多元、空间更广阔、结构更优化,我们一定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本根基。
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,1—10月份,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33万人,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。10月份,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.9%,与上月持平,比上年同期下降0.4个百分点。本地户籍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.9%,外来户籍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.8%。得益于经济持续恢复,我国就业基本稳定之势不断巩固。
就业关乎国计民生,更关乎千家万户。我国有14亿多人口、9亿多劳动力,解决好就业问题,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。大学毕业生入职就业增加,带动青年人失业率下降;农民工就业帮扶持续,就业状况继续改善……今年以来,各级各部门扎实推动高校毕业生、农业转移劳动力、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,稳定了社会预期和市场主体信心,从而稳定了就业形势。
数据显示,我国就业总体稳定且好于预期,三季度恢复态势更加明显。一方面,城镇新增就业完成情况快于时序进度;另一方面,三季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月均值为5.0%,回落至疫情前水平。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平稳,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基本稳定,脱贫劳动力务工总量持续增加,9月底达到3103万人,超过去年规模。
在看到我国就业形势呈现总体稳定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的同时,也要看到当前就业领域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。当前全球经济复苏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然存在较多不确定性,国内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仍需进一步巩固,就业形势面临一定风险和不确定性。在就业总量压力之下,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较大,劳动力市场高技能人才短缺,企业“招工难”与劳动者“求职难”矛盾交织。
展望未来,机遇与挑战并存。从“扩容”角度看,要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,千方百计稳定现有就业,积极增加新的就业,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,突出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;从“提质”角度看,要消除就业歧视,加强合法权益保护,努力提高劳动报酬,让劳动者更体面工作。
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经济发展。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,稳定就业的基础条件也没有改变。前三季度,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.8%,两年平均增长5.2%,经济总量的扩大必然带来劳动力投入的增加,有利于就业扩大。此外,我国服务业占比不断提升,就业容量进一步扩大,直播带货、网络购物等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,也有利于带动新就业岗位增加。
《“十四五”就业促进规划》系统谋划了“十四五”就业促进工作,勾勒了未来一个时期实化量化促进就业重点任务,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,注重政策协同发力,注重社会大众关心的重点领域,注重解决长期性趋势性问题。基于此,构建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的良性循环,在保持经济总量稳定增长、经济结构不断升级的同时,努力实现就业规模扩大、就业结构优化和就业质量提升。
就业是最大的民生,也是发展的基础。坚持就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优先地位,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。离开更充分的就业,提高城乡居民收入、提升人力资本水平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很难实现。实现更充分、更高质量的就业,才能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,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。
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,把解决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,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,让就业方式更多元、空间更广阔、结构更优化,大力夯实就业稳定器、织牢民生保障网,我们一定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本根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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